近日,合肥市出台了一系列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旨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优化政策。
一、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
新政策取消了以个人名义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的条件限制,使得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新政策还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标准,取消了月缴存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要求,允许在当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存基数,并且每年可调整一次。同时,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推出了缴存补贴,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一次性缴存补贴120元。
二、加大购房和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新政策进一步扩大了购房提取范围,支持2026年12月31日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人员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此外,新政策还推进了租房提取按月划转,缴存人在与中心签约的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后,可申请按实际已支付房租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
三、优化贷款政策
新政策进一步优化了贷款政策,提高了缴存保底余额和缴存时间倍数计算标准。缴存人账户缴存余额由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提高至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同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内的缴存时间倍数由原来的10倍提高至15倍,超过1年且在2年以内的缴存时间倍数也统一为15倍,而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2年的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
合肥市最新出台的公积金新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条件进行了放宽,加大了购房和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并优化了贷款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更好地解决合肥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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