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架空平台停车和室外专用庭院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征求《合肥市关于优化住宅小区停车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根据通知,合肥将支持住宅小区架空平台停车和建筑高度27米及以下住宅楼允许设置室外专用庭院。
架空平台停车是指利用底层架空平台进行停车的形式,架空平台上不应设置机动车停车位。这一新规对于小区开发商和业主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不过,并不是所有住宅都能采用架空平台停车的设计方案,原则上宜在自身存在高差的地块设置。
室外专用庭院是指在满足绿地率、道路通行等规划要求前提下,允许建筑高度27米及以下住宅楼设置的独立庭院。室外专用庭院不计入公共绿化面积和绿地率,但业主可以自己使用和转让。这一规定将为买一层房源的业主们带来更多的生活场景延展。
允许建设立体停车楼和设置子母停车位
除了支持架空平台停车和室外专用庭院,合肥还将允许建设立体停车楼和设置子母停车位。立体停车楼将优先建设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噪音较大的地块上。子母停车位按标准车位尺寸设置,一组子母车位按1.5个标准车位折算,总量不得超过标准车位总量的5%。
支持商品住宅定制化建设
合肥还将支持商品住宅开展定制化建设。这意味着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定制自己的住宅。这一举措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和个性化的居住体验。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新规将为合肥的住宅小区带来一系列优化措施,包括支持架空平台停车、允许设置室外专用庭院、建设立体停车楼、设置子母停车位和支持商品住宅定制化建设。这些措施将提升住宅小区的停车和居住环境,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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